
2006年10月起,惠州就一直采取用水量多少与垃圾处理费挂钩的收费办法。 南方日报记者 梁维春 摄 日前,广东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出台《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市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即推水费与垃圾处理费捆绑的计费法。 记者从惠州市环卫局了解到,其实从2006年10月起,惠州就一直采取用水量多少与垃圾处理费挂钩的收费办法,市区中心区(含惠城、仲恺)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标准为2.84元/吨,其中代收的环卫服务费,也就是垃圾处理费为0.49元/吨。 七年过去了,水费与垃圾处理费捆绑缴纳,也就是环卫部门俗称的“搭水收费”效果如何?收费标准合不合理?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流向何方?记者对此作了详尽调查。
改变>>>收缴率从42%上升到97% “搭水收费带来的最大改变就是收缴率的大幅提升。”市环卫局收费办主任俞远强告诉记者,2006年以前,惠州市区的清洁卫生收费存在诸多问题,以收费项目为例,包括生活垃圾上门收运费、代运垃圾处理费、临街门前卫生费、外来人员清洁卫生费等四种,收费标准从1元到15元不等,收费管理相当混乱。 此外,收费主体不统一,存在多头收费的现象。由于分工不明确和利益关系,对单位门店和居民住户时常出现环卫部门、街道居委会、物业小区管理单位多方上门收费,引发居民和商户的不满。 “最大的问题还是收缴率太低。”俞远强介绍,当时市环卫局下属14个环卫所共出动百余名职工上门收取费用,再加上爱卫办的工作人员,可上门收费成本大,效果不理想。数据显示,2005年,市环卫局应收清洁卫生费金额为1654万元,实收金额为1011万元,收缴率为61%,居委会应收卫生费(主要是居民住户的生活垃圾上门收运费)为2080万元,实收565万元,收缴率为27%。综合收缴率仅为42%。 然而,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搭水收费”以来,收缴率逐年提升,2012年达到97%,同时,环卫收费成本也由原来的20%降为2%。“过去缴费看市民意愿,现在缴费是统一标准面前人人平等缴纳,搭水收费的方式最能体现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俞远强说。
标准>>>千个用户样本统计计算结果 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惠州垃圾处理费收取的最早文件依据始于惠州市人民政府第34号令《惠州市区环卫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在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的惠城区八个办事处的单位和个人的环卫服务费(即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按水消费量系数折算法计入水价征收,由市环卫局委托市自来水公司收取。随后,2010年出台了《惠州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65号令),在这一《办法》中,针对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未做调整。 那么,“按水消费量系数折算法计入水价征收”中的“水消费量系数”是怎么得来的呢? 俞远强告诉记者,具体方法是测算各类别对象的用户量与垃圾产生量的关系,以此来确定单位用水量对应的单位垃圾量,也就是“水消费量系数”,“理论上各类别的样本越多,调查得出的系数越准确,因此当时我们人工上门到居民家中测量各类别垃圾量,形成了详实全面的数据基础,然后委托华中科技大学进行调研和测算”,俞远强解释,虽然用水和垃圾处理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找出水消费量与垃圾产生量之间的关系和规律之后确定一个系数可以转化为具体的金额及收费标准,计入水价一并收取。 此外,为保证成本核算的依法、公正、合理,当时,由惠州市物价局委托粤龙会计师事务所对市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进行审计和核算。
变迁>>>收费金额占环卫支出比例下降 那么,实施“搭水收费”是不是意味着居民将因此多支出垃圾处理费呢? 数据显示,按每吨水环卫收费0.49元和2005年自来水公司统计的居民平均用水量水平(17吨/户·月)计算,每户居民月缴纳环卫服务费应为8.33元,对比以前上门收垃圾费每户每月9元的标准来看,实际上不增反降。同时,根据自来水公司的资料显示,在该公司2005年抄表到户的6万多户居民当中,月用水量在18吨以下的有4万户,占60%多,由此可见,实行这一方案大多数居民将因此减少支出。 此外,收缴率大幅提升带来的直接益处是收费总额提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环卫经费支出对市财政的压力。数据统计,垃圾处理费从2007年的3900多万元逐年增加,到2012年达到5200多万元,对比实施“搭水收费”前的1500多万元,收入上升了几倍。 不过,虽然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总额大幅提升,收费金额占环卫经费支出的比例却在下降。“之前制定垃圾处理费标准时,考虑的是当时的垃圾处理成本,然而现在将近七年过去了,各种成本都在上升,收费标准却一直没有变化”,俞远强告诉记者,垃圾处理成本上涨的因素主要是人力成本、运输成本,也就是处理垃圾人员的薪水和油费等,不过成本面临更大增长的关键因素还在于消纳场的建设,也就是市民普遍关注的垃圾填埋场。 俞远强介绍,2012年全市垃圾处理费收取5200多万元,然而同年市环卫局投入道路清扫保洁及人力资源的资金却达到1.2亿元,这还不包括全市城乡建设基金的8000万元,“近几年垃圾中转站建设等环卫基础建设费用由政府一方承担,从市民手中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根本不够用”。此外,目前惠州市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年限仅剩三年,未来将面临重新选址、征地、投入建设,这无疑要进一步增加环卫设施投入。南方日报记者 卢慧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function(){ var array = new Array(["ydtj","5"],["zhengwenbbs","21"],["zhengwenph","22"],["zhengwenpic","23"],["zhengwenvideo","24"]); for(var i=0;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