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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修改地方法规 明确地震烈度8度设防目标
编辑:企联编辑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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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31 10:19:35
中新网北京5月30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将按照发生地震烈度为八度及其以下地震情况不死人、少伤人的目标,推动抗震设防工作。 今天上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草案修改稿)进行第二次审议。根据委员审议意见,草案修改稿中明确提出了抗震设防目标,即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按照发生地震烈度为八度及其以下地震情况不死人、少伤人的目标,推动抗震设防工作。 针对地震造成的危房,此次草案修改稿将“强制”两字删除,变为“组织搬出”。该草案修改稿明确规定:经过抗震鉴定、安全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要停止使用。使用人拒不按照规定搬出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责令使用人搬出,情况紧急危及公共安全,为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搬出,并妥善安置。 考虑到防震减灾工作涉及民众的生命安全,草案修改稿中特别增加了行政责任追究的内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防震减灾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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