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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规定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搞经营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5-30 10:46:26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向求职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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