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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公经费”无特殊原因不予追加预算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5-27 09:42:38
  “三公经费”无特殊原因不予追加预算

  市级单位公务接待费再压缩20%

  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2013年北京市市级部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本着“厉行节约、强化管理、制度约束”的原则,市级部门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度执行中无特殊原因不予追加预算。记者日前获悉,根据意见,市级部门将压缩2013年年初批复各部门预算中的公务接待费20%,年度预算实际执行规模在上年基础上同比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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