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一届(山东)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2013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任务分工,其中明确省本级三公经费2013年9月底完成公开。
因公出国(境)、公车、公务招待等“三公经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2011年,国家首次公开了中央各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情况。国内上海、广东等地也陆续公布“三公经费”情况。
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也提出,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省直部门除少数因涉密不宜公开的,都要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同时在县级政府探索实行接待经费公开试点。
省政府办公厅通知显示,我省“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时间表首次明确,今年9月底前完成省本级公开,而县级政府接待经费公开试点方案也要在9月底前印发。“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由省财政厅和省监察厅负责,省财政厅牵头。
同时,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推动政务公开的必然,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健全完善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与媒体沟通能力。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省政府新闻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今年8月底前确定新闻发言人并向社会公示。(记者 高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