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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地震善款用途 通过五个监督保证获善用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4-25 18:36:54
  中新网4月25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四川芦山7.0级强烈地震灾情及救灾情况。民政部救灾司司长庞陈敏表示,通过“五位一体”的立体监督,应该能够保证善款得到善用。

  有记者问,募集善款从目前情况来看,整体能归纳成官冷民热募捐的状况。很多民众反映并不信任很多募集机构,也有很多民众质疑这些善款最终是不是能够落到实处。在这种情况下,民政部门是怎么样去监管好这样的状况,同时这些善款如何能够管理好?

  庞陈敏表示,对社会组织接收善款的监督,至少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希望这些社会组织能够通过行业自律,自我约束、自己依照有关法规和自己的章程来依法、规范开展募捐活动。

  二是社会监督,要求所有社会组织只要接收了就要向社会说清楚,接收了多少,准备怎么用。“277号公告”中写得非常清楚,募捐的目的是什么,募捐的使用是什么,最后的大概计划,都要向社会说清楚。所以,社会监督对于社会组织来说是它们以后生存发展的非常重要的一环,只有有公信力的社会组织才有可能得到社会的理解、社会的支持,也才有可能发展得更好。

  三是要引进专业监督,就是我们的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会要求一些主要的获得接收款比较多的机构,接受审计部门进行专项的审计监督。

  四是政府监督。政府和社会组织是合作的关系,政府的监督更多地是倡导性的,会通过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哪些组织依法开展活动,依法统计;哪些组织向社会公开了全面详细的账目,哪些社会组织最后把善款用到哪里去了。

  庞陈敏最后称,加上捐赠者的监督,通过“五位一体”的立体监督,相信社会组织会有社会组织的管理法规,在它的业务范围内,在它所关注的领域,政府可能有一个协调服务的职能,就是协调这些社会组织与灾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对接,让他们的善款优先在灾区的重建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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