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篇目介绍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4-25 18:35:58
胡锦涛同志《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篇目介绍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胡锦涛同志《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书,收入胡锦涛同志自2003年7月至2012年11月这段时间内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文稿40篇。现将这部专题文集的主要篇目介绍如下: 《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是2003年7月28日胡锦涛同志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讲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里的发展绝不只是指经济增长,而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发展。我们要更好地坚持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更加自觉地坚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在促进发展的进程中,不仅要关注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不仅要增加促进经济增长的投入,而且要增加促进社会发展的投入,增加保护资源和环境的投入。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建立健全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是2003年11月22日胡锦涛同志在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过程中,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对于保持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深入研究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完善处置机制和方法,努力减少矛盾、缓解矛盾、解决矛盾,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