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基本完成省属国企社区移交工作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文件精神,我省出台《全省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省属国有企业尚未移交社区的移交工作。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驻赣央企办社会职能的分离移交工作。2019年起,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承担社区有关费用。通过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切实减轻国有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集中资源做强主业。
包括原企业承担的退休人员的社会管理
据介绍,移交内容主要包括原企业承担的退休人员、退职退养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离退休人员遗属、抚恤人员的社会管理,民政事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社会稳定、社区服务、环境卫生、公益事业等社区管理职能;原企业承担的社区党员、团员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能;原企业承担的离退休人员遗属的有关生活费、退职退养人员生活费、抚恤人员抚恤金的资金来源按原渠道解决。
具体计算和发放工作视社区功能完善程度,由企业与政府协商确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如因企业改制、破产确需移交离休人员的,按属地原则,由设区市统一接收安置,交由市级或县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管理,也可以交当地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社区负责协助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2019年起物业管理费由业主承担
据介绍,在社区管理经费方面,社区成建制移交的,按每个社区居委会(原则上不超过3000户)每年60万元标准计算,非成建制移交的,按每户每年200元标准计算,移交企业给予3年费用。此后,社区纳入县(市、区)政府管理,企业不再承担相关费用。地处偏远独立工矿区的困难社区,由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在社区内物业管理费方面,在社区内公用设施和物业管理设施移交前,企业应对其实施必要的维修改造,以保障基本使用功能。企业承担2016年至2018年的费用。2019年起,企业不再承担相关费用,物业管理费由业主承担。
章娜 实习生杨佳琳 付梦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