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积极推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工作。目前,全省纳入试点跨国公司共有12家,涉及114家境内外成员企业,其中,境内成员企业69家,境外成员企业45家。试点政策进一步转变了外汇管理方式、加快了简政放权,在提升跨国公司资金运作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走出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据了解,试点政策可显著提高跨国公司集团内部资金集约化使用效率,主办企业集中为集团成员企业结汇和购汇,可降低汇兑成本。经测算,实施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后,山东省12家试点企业每年可节省资金成本约14.7亿元人民币。同时,试点政策允许成员企业集中调配使用外债额度,并允许境内成员企业通过主办企业相互调剂外汇资金,显著提高了企业融资能力。如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试点后,可共享使用成员企业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85亿美元外债额度;增加跨国公司对外放款总额度,并允许成员企业共享对外放款额度,有力地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如玲珑轮胎在试点政策实施后,计划以境外放款形式一次性向在泰国的工厂投资30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