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金融办人士昨天就近日网上有关温州民间借贷登记的报道表明看法:没有全面地表达温州民间借贷正逐步迈向阳光化,在短短9个月的时间,民间融资登记制度取得良好开端,登记备案民间借贷4463笔,累计登记备案总金额已超80亿元等相关事实。
近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在中欧陆家嘴(600663,股吧)国际金融研究院主办的2014陆家嘴金融消费者保护论坛上透露,今年3月1日《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至11月17日,温州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已登记备案民间借贷4463笔,总金额达55.51亿元。加上该条例实施之前登记的30多亿元,民间借贷总登记备案额已超80亿元,占到了温州市目前民间借贷总金额的10%,温州市民间借贷开始逐渐步入正轨,迈向阳光化。
张震宇也坦言,温州市民间融资登记制度在未来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一些民间借贷还没有到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登记的原因主要是,温州市大部分的借贷是熟人的借贷,怕登记后会被要求交20%的个人所得税。
“目前,到民间借贷登记中心备案的,中心一般会要求他自己报税。”张震宇说,在全国进行类似登记备案的机构有几十家,都是按照温州市这个模式去做的。按照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收入,也应该按照20%比例交纳个人所得税。如何进一步处理好这个问题,需要顶层设计。
有媒体分析称,民间借贷不愿意登记的其他原因还包括:出资人不愿露富,借款人也担心民间借贷备案后,会影响银行给予他的放贷额度。对此,张震宇表示:“这就需要借贷双方自己权衡,借款人是愿意享受这民间借贷的利息支出税款抵扣及应有的法律支持,还是为了保住银行贷款额度、顶着被罚款的危险继续隐瞒。出借人是愿意缴纳获利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享受80%的利益,还是为赚这20%,甘冒借款人跑路的风险。”
张震宇还透露,在民间借贷登记中心登记的55亿元备案金额中,单笔备案最高金额8784万元,平均每笔金额124.38万元,单笔300万元以上符合强制备案标准的共526笔393260.92万元,分别占总备案笔数的11.79%、总备案金额的70.85%;从利率水平看,平均年化利率为15.85%;从备案主体来说,近51.4%的备案金额为个人对个人借款,30.1%的备案金额为个人借给企业。其中的一个细节是,登记的民间借贷中,有46%到47%没有说明明确用途。
市金融办监管一处副处长王凯解释称,借款人在填写备案表时,表单中会有融资用途一项的勾选,比如是用于制造业或是批发零售业,但很多借款人都勾选了“其他”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