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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保价令”难逃价格垄断之嫌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长沙晚报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2-12-21 00:00:00

       “保价”成了高端酒企2013年的首要任务。“经销商必须坚挺茅台价格1519元,团购价必须在1400元以上,谁扰乱价格就取消谁,大区经理降职处分。”茅台董事长袁仁国昨日在一年一度的经销商大会上言辞强硬,要求经销商们不得擅自降价。而这一幕,与两年前茅台为了遏制市场价格飙升而向经销商发布“限价令”的举动形成鲜明对比。12月19日《北京商报》

  

       提起茅台集团和茅台酒,人们的第一印象是它占国内高端白酒的大半个江山,绝对的国内白酒“大鳄”,一举一动都可引起国内白酒行业“风暴”,它的价格就是国内白酒行业的“风向标”。而且,近年来,国内茅台酒的价格可谓一路飙升,让人谈“茅”色变。为此,茅台在一片质疑和相关部门的约谈等压力之下,虽曾出台了“限价涨令”,但众所周知,此令基本没有效果。比起此次强硬的“保价限低令”,更是“柔”“硬”立显。这一“硬”一“柔”,除了让茅台的社会观感再次走低,更凸显了其行为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相悖,那就是涉嫌价格垄断。

   

       所谓价格垄断,是指垄断厂商凭借自身的垄断地位,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制定垄断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我国《反垄断法》以及《反价格垄断规定》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等垄断协议;价格垄断的协同行为包括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具有一致性、进行过意思联络等;

   

       茅台集团利用其商品的独有性、稀缺性、相对控制性,通过召开一年一度的经销商大会,强令规定经销商对消费第三人的具体最低零售价,阻碍市场自由形成更低的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很明显就是一种变相的价格垄断行为。如果此次茅台“保价令”被坐实,就不能与一般市场企业合法自由经营的行为画等号,而是要保持高度警惕,有关部门甚至还需立即出手,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干预和处罚。

   

       在最近塑化剂风波引起白酒全行业不景气后,人们普遍期待各个厂家能够积极应对,有效提高酒品质量,赢回市场。对茅台而言,不论是市场因素还是酒的质量问题导致产品“量价齐跌”,最应该最急迫的是正确分析其中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质量,消除不良影响。如果只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为防止业绩下滑而限定“最低零售价格”的方式,不但损坏企业形象,最终也保不了产品价格,甚至还会涉嫌违法,实在得不偿失。而这,不管是对茅台,还是对其他酒企,都是一个警示。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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