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5月25日电 题:“土地违法难逃火眼金睛”——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媒体开放日见闻
新华社记者 陈健
四川农民王绍华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在地里搭建的蔬菜大棚,怎么就被天上的卫星给“盯”上了呢?而且,国家土地督察人员还因此来到他家的田里,实地检查了一番。24日,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举行媒体开放日,记者见证了运用卫星图斑比对等科技手段,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情况。
王绍华是四川眉山市象耳镇三苏乡胜龙村农民。去年他在地里盖上大棚种菠菜,没想到却“惊动”了国土督察人员。“我们在进行卫星图斑比对时,发现了这块地的变化,疑似农用地违法盖了房子,所以来实地查看。”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工作人员李晓白说。
像王绍华这样在地里搭建蔬菜大棚,属于耕地“伪变化”,并不是土地违法行为。但由此可见,哪怕地上的细小变化,也会被卫星“记录在案”。
“土地违法行为难逃卫星的火眼金睛。”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副局长殷燚介绍,只有28人的国土督察成都局,督察区域覆盖了我国西南地区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的215万平方公里广大面积。正是利用卫星等科技手段,才能用如此少的人员实现有效监管。
城镇化、工业化建设势必要占用农村土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制度,凡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必须由政府先把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再按用地类型以“招拍挂”方式,一次性出让使用权。然而,近年来不断出现有人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违法将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
在象耳镇红旗村的一片耕地旁,李晓白指着地里的豆苗说,这块地在国土督察机构的计算机系统里被标注为“168号”卫星图斑,就在不久前,这里违法建起了厂房,国土督察人员通过图斑比对,及时发现、纠正了这一违法行为。
据介绍,去年10月,眉山东坡区人张淑彬在这里租用了20多亩农村集体土地,建起了1130平方米的厂房。去年11月,国土部门及时发现其将农村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违法情况,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非法占用的土地进行复耕。经过国土部门耐心细致的工作,去年12月底,张淑彬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厂房将土地复耕。
记者了解到,像这样的土地例行督察,主要是沿着两条主线进行的。一条主线是卫星照片变化图斑核查,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另一条主线是土地“批、供、用、补、查”的卷宗审核,全面审查土地的审批、供地、利用、耕地占补平衡、执法检查等各个方面,必要时要到实地核查。
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副专员刘建伟说,今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确定在全国48个地方开展土地例行督察,重点包括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宏观调控政策执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职责履行、土地供应和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执法监管、涉地行政审批、土地抵押融资、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等8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