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政府近期出台的《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在去年改革的基础上,2014年10月1日起,全市第二批33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至此,成都全市县级公立医院、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将出台配套政策,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破除“以药养医”机制,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