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将被纳入最高法“黑名单”库,向社会公布
10月16日,记者从四川省法院获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全省法院梳理的首批失信被执行人1290人,已于本月呈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并将纳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布。
省法院还会将这批失信“黑名单”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我们要通过信用惩戒,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省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李光旭说。
6种情况进入“黑名单”
我省纳入失信“黑名单”的1290名失信被执行人,是由省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全省三级法院执行案件中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中筛选出来。包括自然人、企业法人代表,失信行为均在1年以上。
李光旭说,这些失信被执行人本身具有履行能力,但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等6种情况。
据悉,《规定》从10月1日起实施。今后我省法院执行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定期进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年龄、单位名称等信息将更详细,可供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阅。(见表格)
除法院梳理名单外,执行申请人如果认为被执行人失信,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若政府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存在被执行失信行为,同样会被列入“黑名单”,向全社会公布。
曝光、信贷等多渠道治“老赖”
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黑名单”后,将会受到多个方面的惩戒,包括通过媒体给予曝光、限制其信贷、商业活动、限制高消费等。当进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了法律义务,法院会依法取消相关信息,将其从“黑名单”中撤销。
李光旭透露,目前,我省已建立包括22个成员单位执行联动机制,省法院将推动省执联在10月召开第十次会议,向工商、人行、国土、住建、公安等通报相关信息,并就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动机制进行部署和联动,以形成各部门积极联动,协调配合,共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长效机制。
6种情况进入“黑名单”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失信被执行人被公布的信息
失信者的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姓名;
如果失信者是自然人,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和身份证号码;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及失信者履行的情况;
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况;
执行案件的基本信息等。
纳入“黑名单”被执行人将面临惩戒
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曝光台曝光,各级法院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
将失信人的信息载入人民银行、工商等征信系统,由银行等对其信贷、商业活动进行限制;
将失信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这些单位将依法依规,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限制;
对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失信者”,法院将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对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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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受阻“老赖”主动还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10月16日,记者从省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获悉,此前为贯彻落实《规定》,全省法院集中曝光了一批“老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集中曝光安排在8月12日至20日。短短8天时间,全省法院共向社会曝光2356名“老赖”。
曝光对“老赖”形成强大执行威慑,许多被曝光的被执行人积极筹资,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债务,有的甚至亲自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四川某酒业有限公司是被曝光的“老赖”之一。去年8月,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北京某经贸有限公司欠款168.9万元。但在支付了40万元欠款后,该公司对其他欠款不再支付。在武侯法院追讨下,该公司出具分期还款的承诺书,但仍不支付款项。
在集中曝光期间,该公司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同时通报给金融机构、房管所、车管所等相关部门。此后,长期与该公司合作的生意伙伴停止合作;同时,因为信用评级低,该公司的贷款申请遭银行拒绝。迫于压力,该公司主动找到法院偿还欠款。(记者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