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去哪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中国税务报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5-10-29 09:24:34
安徽:省财政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日前,安徽省政府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缓解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等发展融资难题。意见提出,安徽省政府将安排10亿元,设立续贷过桥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这10亿元资金将按照各市、县(市、区)上年度小微企业纳税额、上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在全省占比(权重各半)合并计算比例分配,由市统筹使用。对本地范围内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等的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过桥资金。
四川:财政补贴3类直接融资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实施鼓励直接融资财政政策的通知》,从10月1日起实施为期3年的鼓励直接融资财政政策。针对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以及资产证券化融资3类直接融资模式的对应情形分别进行财政补贴,每年最高可达500万元。
四川此次出台的财政补贴政策意在通过多种政策手段降低企业直接融资成本,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效应,提升全社会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尤其是助力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重点项目。
广西: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近日,广西发出《关于调整我区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工伤保险费率行业分类由3个行业调整为8个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5%、1%和2%3个档次,根据一到八类行业相应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和1.9%。
下一步,广西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工伤保险储备金的调剂使用和管理,统一工伤保险基本制度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