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指出,以5.18亿美元(约40.4亿港元)现金及为期7年的年费代价,出售有关业务予Small and Micro Financial Services。後者同时是支付宝的控股公司。支付宝是阿里巴巴网站购物时的指定支付系统。
有分析员认为,出售交易意味该项融资业务,日後继续由中国公民持有,减轻了阿里巴巴日後可能面对的金融及监管风险。不过,阿里巴巴日後仍可分摊有关业务税前利润的37.5%。
2011年,阿里巴巴把支付宝,出售予Small and Micro Financial Services,当时提出的原因是要符合中国法规,即支付系统业务要由中国公民持有。
交易引致阿里巴巴主要股东之一的雅虎不满。不过,雅虎周二表示,支持今次出让融资业务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