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善,能够保证公司管理规范运作、经营业务有序开展, 2017年未发现内控体系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4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