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消息人士2月20日披露,美国多个州正考虑通过名为《安全自动驾驶汽车法案》,将科技公司排除在自动驾驶技术上路测试的范围之外,规定只有汽车制造商才有资格运营自动驾驶车辆上路测试。以uber和waymo为代表的科技公司对此表示异议,声称传统汽车制造商将从此法规中获益更多,导致不公平竞争。Waymo是谷歌自动驾驶汽车项目。
自动驾驶技术是指在没有人类操作者的主观控制或监视的情况下驾驶车辆的技术。
2016年5月,共和党联邦参议员迈克·考瓦尔等人在密歇根州提出一套法案,允许没有方向盘、制动踏板的车辆上路测试。这一系列法案包括S996法案,即SAVe法案。通用汽车公司对该法案的起草亦有贡献,法案规定只有汽车制造商才能运行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Uber和waymo对“汽车制造商”的表述提出异议,建议将范围涵盖到研发汽车自驾系统的科技公司。
12月9日,密歇根州州长 Rick Snyder 签署了四个关于自动驾驶技术的法案,内容包括该技术的测试、使用以及最终的销售。密歇根交通部的“未来交通委员会”将负责制定行业标准,车辆网络、数据的收集和共享进行监管,并采纳uber和waymo的建议,将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商也纳入其中。
目前,田纳西、乔治亚、马里兰和伊利诺伊州正在审阅SAVe法案里关于“汽车制造商”的内容,斟酌哪些公司符合测试车辆的标准。科技公司和汽车制造商都在关注法规可能带来的影响。
安全街道自动驾驶联盟顾问Chan Lieu也表示,在联邦政府还未出台指导方针的情况下,各州制定具体法规还为时过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