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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亟待跨过三道坎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3-29 00:00:00

  一年之计在于春。进入3月份以来,有关加快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话题再次成为社会焦点。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已占全国企业的98%以上,占全国新产品的75%、发明专利的65%、国内生产总值的60%和税收的50%,对中国新增就业岗位贡献率达85%。

 

  然而,与“顶天立地”的大型企业相比,“铺天盖地”的中小微企业由于受个体资本实力偏小,单一企业利税贡献偏低等诸多因素影响,在政策层面获得的实质性扶持与其做出的贡献相比差距仍然较大,特别是在融资过程中,中小微企业所面临的担保或抵押品不足、金融支持渠道和手段较为单一等困难与挑战更是超乎想象。

 

  如何破解长期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难问题?不少业内人士给出近乎一致的建议:亟待跨过健全政策机制、完善金融体系、加强信用建设三道坎。

 

  破除体制障碍  扶持中小企业

 

  “目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着‘开门’难、经营难、发展难的困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机制还不够健全,已出台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官永清表示,近两年国家出台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国九条”、“银十条”等多项金融政策,但在实际执行中各种税费却不减反增,如工商、技监、环保、卫生等20多个部门累计有近70个收费项目;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存在管理部门多、统筹协调难、运作不透明等现象,削弱了专项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另外,小微金融差异化监管政策尚未落实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小微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上官永清呼吁,必须以全面落实“国九条”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为重点,不断破除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各种体制障碍,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除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项目与程序、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之外,还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投向管理,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中小微企业。上官永清认为,应划拨一部分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或者一定比例小微企业税收资金,形成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银行、担保公司和符合扶持条件的小微企业进行风险补偿或应急性救助,形成“扶持—征收—扶持”的良性循环,逐步建立起支持“小企业”成长为“大巨人”的长效机制,促进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都表达了与上官永清相同的看法,全国工商联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将优先发展中小微企业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建议。

 

  记者日前获悉,全国工商联已形成书面报告,建议国家尽快编制小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把小微企业发展规划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之中,把制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取得的实际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考核指标。此外,针对如何进一步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全国工商联还建议,对中小微企业从事技术转让和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免征营业税,对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应免征所得税,以此推动技术成果转化。

 

  构建“门当户对”金融体系

 

  “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应该由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携手推动,各地方政府大力配合支持,通过推动金融创新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王红认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除企业自身因素妨碍了其从金融机构融资外,金融资源的不均衡配置也从外部制约了中小微企业融资。由于我国现行金融体制是银行业一家独大,垄断程度过高,导致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活动受到制约。同时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在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过程中,多在“抓大放小”的影响下走向了“扶大冷小”。

 

  多年与中小微企业打交道的上官永清对此感触颇深:“我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体系尚不健全,目前还没有建立专职服务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性银行。”她表示,目前我国重点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小金融机构数量较少,金融产品和业务不够丰富,网点延伸和覆盖的区域不够广泛,应以小金融机构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体系。

 

  上官永清建议,应探索建立专司小微金融服务的政策性或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创新小微金融业务方面,应支持商业银行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采取知识产权质押、经营权质押、商业保理等多种方式融资,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支持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探索开展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小金融机构的资金批发业务;创新发展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如社区银行、科技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

 

  与上官永清的看法异曲同工,民建中央的“门当户对”理论颇为引人注目。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体系到底该如何构建?民建中央认为,应构建与企业构成相匹配的“正金字塔型”信贷体系,引导民间资本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中小银行,形成中小银行支持中小企业、民间资本支持民营企业、草根金融支持草根经济的“门当户对”的金融格局,其中就包括建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以此为不同规模企业提供相匹配的“金字塔”式多层次信贷支持。

 

  王红也认为,应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一是扶持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不断完善中小微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财务制度。二是进一步提高中小微企业上市审核效率,继续推进中小微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四板”市场及境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工作,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资源储备、改制和上市辅导。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微金融产品创新,加大中小微企业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私募债等产品研发,扩大直接融资在融资结构中的比重。

 

  加强信用建设迫在眉睫

 

  事实上,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个核心问题就在于缺信用、缺担保。对此,上官永清表示,应加快推进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她介绍说,晋商银行挂牌4年来,积极探索用“诚信义利”推进小微业务的特色经营模式,推出了以现金流为核心的“信义贷”等小微金融产品,受到欢迎。

 

  上官永清建议,应由政府牵头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推进以“诚信”为基础的中小微金融发展创造更为积极的条件;金融监管部门应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信用贷款风险权重,鼓励和调动更多的金融机构投身小微金融创新;金融机构则应进一步提升小微金融综合服务水平,协助小微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信息透明度,为更多的小微企业能够得到“诚信贷款”拓宽空间,促使更多的小微企业加入到“诚信经营,珍惜信用”的队伍中来,为建设诚信社会奠定良好基础。此外,还应加快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成立多种形式的融资担保机构,建立政府部门、中介机构、银行以及小微企业之间互为联保的多层次的融资担保基金,稳妥发展再担保机构,逐步降低担保收费水平,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以此缓解小微企业担保难、融资贵的问题。

 

  对此,王红从宏观的角度进一步给出建议: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多渠道采集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扩大丰富中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积极推动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村镇银行等机构接入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本报记者 张鹏报道)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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