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提出,到“十二五”末,我国循环经济主要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末提高15%,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1.8万亿元。同时,提出在全国开展“十百千”示范行动,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分析人士表示,《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出台既充分展示了我国政府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坚定信心,在客观上也为各省区市通过循环经济实现转型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和指引。
推动循环经济再上台阶
“十一五”以来,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物耗、水耗大幅度降低,资源产出率有所提高,初步扭转了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资源消耗强度大幅上升的势头,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与此同时,不少制约因素也深刻地影响到循环经济发展规模的扩大和发展水平的提高。“比如,循环经济理念尚未在全社会得到普及,《循环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规章尚不健全,部分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尚未理顺,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投资、财税、金融等政策有待完善,统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评价制度不健全等。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
“从国内能源资源供给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看,我国也无法像过去那样,继续靠粗放型的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化进程。”国家发改委人士表示,由于我国主要资源人均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加上发展方式仍较粗放,国内资源供给难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未来能源、重要矿产、水、土地等资源短缺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可持续发展面临能源资源瓶颈约束的严峻挑战。
“因此,我国必须走‘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上述国家发改委人士强调,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推动产业升级提升和发展方式转变,必须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模式,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正是立足于这样的时代背景与具体国情,《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应运而生。
细化任务保障目标完成
业内人士估算,若要实现1.8万亿元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到“十二五”末,我国循环经济总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要提高到接近3.4%。那么,应该如何布局,调动各方力量“协同作战”,从而顺利完成这一目标?
对此,《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以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为目的,提出了近80个量化的循环经济具体指标,内容涵盖煤炭、电力、钢铁、产业园区、种植业、林业、旅游业、通信服务、物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绿色建筑、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绿色消费的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循环利用等各方面,初步构建起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业、农业、服务业以及社会层面四大资源利用体系。
仔细翻阅《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后记者发现,这样一部国家级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罕有地用专门章节对近30个细分产业逐一进行了部署,并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行动路径——开展“十百千”示范行动。其中,“十”是指十大示范工程,包括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示范工程、“城市矿产”基地建设示范工程、再制造产业化示范试点工程、循环型服务业示范工程、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工程等;“百”是指创建百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将选择100个左右城市(县),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千”是指培育千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将选择1000家骨干企业或园区,树立循环经济典型,示范企业或园区的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单位产值能耗、物耗、水耗、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最终目的就是通过开展示范行动,实现技术突破和管理创新,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业内人士表示。
有了行动指南,地方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更高了,它们迅速行动起来,纷纷依据自身产业层次和特色研究出台循环经济相关推进机制。2月20日,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主持召开全省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出着力推进7个基地、35个开发区、16条产业链、100家示范企业、72类重点支撑项目等五大载体建设,同时今年要初步打造形成3条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6条工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到年底再培育4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此外,河北省也明确,从今年开始建立循环经济统计制度和循环经济示范单位评价办法,实行循环经济评价与节能减排考核同时部署、同时调度、同时考核。
金融市场闻风而动
循环经济虽然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但其本质仍旧是一种经济形态,因此,相比技术、监管、评价、人才培养等因素,财政、金融或者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动对其发展产生的影响格外深远。
在《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中,对相关经济保障措施的着墨尤其浓重。在投资方面,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将循环经济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各类资金投向循环经济。此外,还要求中央和省级政府依法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及能力建设。创新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扩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
对此,有关专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发展循环经济应更加注重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据记者了解,《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出台后,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部门也在积极酝酿建立联动机制,实现政策、法规、技术、项目信息、专家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共享。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联动机制形成后,有关方面将出台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方针,综合运用规划、投资、产业、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建立一个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循环经济发展,解决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融资难问题。”
据悉,目前各商业银行业接到通知,要求对列入国家、省级的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示范基地、企业和重大循环经济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给予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
“随着后续相关支持政策细则的发布,相关概念股在A股市场的价值将得到更充分体现。”业内人士预计。(本报记者 叶涛报道)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