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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法院人员参加色情娱乐活动一律停职审查
编辑:企联编辑
来源:互联网
评论数:0
发布时间:2013-09-18 10:13:33
记者昨日从省高院获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娱乐活动“五个不准”的规定》近日出台,根据此规定,法院工作人员不准接受下级法院用公款安排的娱乐活动。 《规定》要求,法院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含有色情内容的一切娱乐活动;法院工作人员不准接受由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职权相对人或者请托人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消费活动,或者由其报销费用;法院工作人员不准违反规定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看影视剧、打牌、下棋、打麻将和出入休闲娱乐场所;法院工作人员不准接受下级法院用公款安排的娱乐活动;法院工作人员不准接受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者职权相对人的请托,出面联络或者安排法院内部人员参加的宴请及各类休闲娱乐活动。以上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停职审查,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李广军 通讯员 曾妍 瞿德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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