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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频发烈性犬咬人致死事件 专家建议应入刑
编辑:企联编辑
来源:互联网
评论数:0
发布时间:2013-09-18 10:13:03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段时间以来,各地频发恶狗咬人事件,为此,有专家表示:烈性犬伤人现象暴露法律短板,建议应当入刑。 近段时间以来,各地频发恶狗咬人事件:5月27日早晨,贵州遵义一位老人上山晨练时,被路边两条恶犬咬伤致死,死者被撕咬得只剩骨架;6月27日,辽宁大连一女童被藏獒活活咬死;7月10日,安徽阜南县中一名八岁男童到亲戚家做客,被院内拴养的一只比特犬活活咬死。河北邱县官方9日晚通报称,9月8日上午,邱县邱城镇石佛寺村发生一起狗咬伤小女孩致死事件,县里投入400多人围堵恶狗,目前肇事恶狗仍在搜捕中。 为此有专家认为:肇事烈性犬的主人也应当受到严惩;烈性犬致人伤亡应当入刑,惟有像醉驾入刑一样追究致人伤亡的狗主人的刑事责任,才能有效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给被无辜咬成重伤甚至死亡的受害人及其家属一个公平的说法。 从法律上讲,大型犬、烈性犬咬人致人伤亡,已经构成对公民人身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威胁,其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乃至刑事法律责任。遗憾的是,烈性犬咬人致人伤亡,其主人往往是赔钱了事或顶多被行政拘留,即使咬死人,狗主人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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