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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印发通知:党政机关5年内停止新建楼堂馆所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9-17 11:20:59
  9月14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粤办发〔2013〕20号],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和工程消耗量定额;各级党政机关要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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