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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四类无住房人员可“半价”入住公租房
编辑:企联编辑
来源:互联网
评论数:0
发布时间:2013-09-11 10:33:58
9月9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下发,将于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引进人才、大专院校及职校毕业新就业两年以上的学生和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外来务工的四大类无住房人员,未来可以比同地段房租低一半的价钱,住进40至60平方米或90至120平方米的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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