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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致金融租赁陷税务困局 银监会调研解决办法
编辑:企联编辑
来源:互联网
评论数:0
发布时间:2013-09-10 10:54:46
针对“营改增”对金融租赁带来的税务问题,人民网财经获悉,银监会近日牵头和各大租赁公司召开了内部研讨会,商量解决办法。 参与研讨会的包括多名金融租赁的公司高管,他们表示此次研讨会对于金融租赁行业意义重大。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今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在全国展开的相关税收政策。这意味着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 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周柏青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营改增”试点的全面铺开,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要求“不管新老合同,售后回租业务的本金和租息均须全额征收增值税”。一位租赁从业者称,“全额征收”意味着,“出租人”青睐的回租业务每做一单就会出现一单亏损,“新老合同”意味着要追缴之前由于本金没有开票而未缴纳的税款,此前售后回租业绩吞入的利润还要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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