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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两高解释为网络言行划定法律边界
编辑:企联编辑
来源:互联网
评论数:0
发布时间:2013-09-10 10:54:22
最高人民法院9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为适应新形势下同网络违法犯罪作斗争的需要,两高结合网络犯罪的特点,对刑法相关条文的适用依法进行解释,不仅为匡正人们的网络言行划定了明确的是非界限,更为准确有力惩治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武器,其重要性与必要性显而易见。 应该说,两高出台关于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有着明确的社会背景和现实需要。一是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和网络普及,信息传递的速度和广度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人人拥有麦克风”的网络世界,如何保证公民依法积极行使表达权和舆论监督权,亟需有一个明确清晰的是非边界。人们注意到,两高在对相关犯罪的刑法条款适用解释中,特别强调了“主观故意”的因素。《解释》廓清了人们对网络发言罪与非罪的模糊认知,回应了在法律层面明确什么情况属于利用网络造谣犯罪的民众疑问。 二是基于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具有的公共性、匿名性和便捷性等特点,细化了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的行为方式和入罪标准。通过对刑法规定犯罪行为的进一步类型化与具体化,为人们同网络犯罪活动作斗争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行为底气,有利于震慑和严惩相关网络犯罪行为。由此看来,两高解释的确具有打击网络犯罪、保护网民权益、规范网络秩序的多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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