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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要求干部调动应1个月内腾退原办公用房
编辑:企联编辑
来源:互联网
评论数:0
发布时间:2013-08-26 09:59:56
陕西省政府23日表示,即日起,陕西将全面开展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所有干部办公用房一律按一人一处办公室的标准执行,干部调动、离退休,须在接到正式通知后1个月内腾退原办公用房。 陕西省要求,未来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管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管所项目一律停建,在建项目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同时,陕西省要求,所有干部办公用房一律按照一人一处办公室的标准执行,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干部正常调动,须在接到正式通知后1个月内清退出原办公室。干部挂职、脱产学习和借调到外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须先退出原单位办公用房。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自离退休通知下发1个月内,腾退原办公室。 陕西省委副书记孙清云表示,清理办公用房,要真正做到应清尽清、应退尽退,确保清理到位、不留死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采取变通手段,拖延回避、掩饰护短,抱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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