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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解决企业欠薪由欠薪企业所在地政府负总责
编辑:企联编辑
来源:互联网
评论数:0
发布时间:2013-08-12 10:46:14
山西:企业欠薪,所在地政府负责解决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欠薪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解决企业欠薪问题由欠薪企业所在地政府负总责。县(市、区)承担日常监管首办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劳动规章制度,自觉履行法律责任,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山西省政府规定,为提升欠薪事件处置应急响应能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制订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案,对欠薪逃匿案件或欠薪群体性案件,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在公安、法院建立司法绿色通道,依法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 同时规定,突发欠薪事件和群体性欠薪事件1小时现场响应;基层调解个体欠薪问题1天内回复,群体欠薪问题7天内解决;行政执法调查周期从原来的60天缩短为15天,元旦至春节期间查处时间缩短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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