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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称公车违法不应享减免特权 罚款要明确到人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8-05 12:33:39
  公车违法不应享减免特权

  公车肆意享受特权的同时,官员离群众的距离已越来越远,这是极端危险的

  在各地落实八项规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公车改革领域不断出现新气象。

  例如,一批曾经在湖南街头“百无禁忌”的“最牛违法公车”,遭遇动真格的曝光与处罚,“湘E00001”也不能免罚。湖南省公安厅还向各市州发出通知,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对任何车辆的交通违法处罚罚款。广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了数年之久的“桂O”车牌将正式下课。浙江规定在更新公务用车时,一律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等。这些动真格的公车改革举措受到媒体和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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