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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律师申请南京饿童案信息公开 4部门回应无法提供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7-17 11:30:03
  5律师申请南京饿童案信息公开

  南京4部门回应称“信息无法提供”

  南京饿死幼童事件发生后,来自北京、山东、河南的5位女律师向南京市4部门递交《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是否及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向法院申请撤销女童母亲乐某的监护责任,并要求法院另行指定监护人。昨日,5名律师收到回应,4个部门均称“信息无法提供”。

  6月26日,来自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宇联合黄溢智等共5位女律师,就“南京幼女饿死”事件向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街道办、公安局、妇联等4个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上述4个部门是否及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向法院申请,撤销女童母亲乐某的监护责任并要求法院另行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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