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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法院二审宣判雷晓伟等人“涉黑”犯罪案
编辑:企联编辑
来源:互联网
评论数:0
发布时间:2013-06-27 10:16:07
中新网成都6月26日电(黄兰 徐翔)26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成都市雷晓伟、何强、杨勇、佘廷平、王咏刚等2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原审被告人雷晓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的判决。同时维持一审对同案被告人佘廷平、苟志陈、杨勇等人的死缓、无期徒刑以及二十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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