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前辩护”制度确立 催生中国律师收费改革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5-21 18:21:09
原来以审判为中心的辩护,导致律师开展工作的空间太小;如今,“审前辩护”制度确立,拓展了律师辩护空间。与此同时,律师收费制度也应进行相应改革。 新近修改后的刑诉法正式确认了“审前辩护”制度,这意味着审判前的辩护开始走向专业化。审判前的辩护是指,辩护方在侦查起诉阶段所做的防御准备活动,主要是针对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的强制措施,为当事人寻求防御性保护。 有律师认为,此项制度的确立,将对中国律师收费制度改革带来重大影响。律师界普遍认为,原来以审判为中心的辩护,导致律师开展工作的空间太小。如今,“审前辩护”制度确立,拓展了律师辩护空间,律师收费制度也应进行适当的改革。 据了解,全世界比较典型的律师收费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美国模式,律师绝对按小时收费、按劳动量计费。对律师来说,审判前的工作越多越好:庭前的阅卷、调查、会见,庭前交涉等工作量越大,律师收入相应也就越高。 另一种是中国模式,一揽子的合同,按案件进展的阶段收费,不考虑工作量、不考虑案件难度。简单的案件,当事人觉得亏;复杂的案件,律师觉得亏。因而,有理由认为,收费制度存在着改革的空间。这次“审前辩护”制度的确立给中国律师收费制度改革提供了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