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陆良回应被判刑村官获选村主任:选举工作合规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5-21 12:59:37
云南陆良回应“问题村官”:确被判过刑,但获选为村主任并不违法 针对网友反映的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一村干部曾因受贿被判刑后仍被村民选举为村主任一事,陆良县政府新闻办称,这件事情确实存在,但选举工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日前,网友“yyhff1”在网上发帖称:陆良县召夸镇新庄村村主任王培森十多年执政已成了黑恶治村,十多年来,王培森贪污公款累计500多万元,购置房产10多处,买房买车完全就是一副“暴发户”的脸嘴;王培森曾因受贿3万元被判刑,但他照样当村长。网友还在帖子后面附上了法院判决书。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陆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纪委、监察局及相关部门、召夸镇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据调查,王培森2002年至2004年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构成受贿罪,被陆良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