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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长:中国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取得显著进步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5-16 09:58:34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近些年是我国历史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时期之一,灾害多发并发,大灾突发连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组织开展了多次救援速度快、动员范围广、投入力量大的抗灾救灾斗争,奋力夺取了抗击南方低温雨雪冰冻、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的伟大胜利。目前,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效有序地进行四川芦山地震灾区各项抗灾救灾工作。我国在抗灾救灾实践中,不断提高应对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坚持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添了正能量。

  一、灾害管理体制更加凸显政治制度优势

  我国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抗灾救灾管理体制,确立了相应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应对巨灾、重灾,党中央、国务院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科学决策、全面部署、指挥坚强有力。国家及时成立统一、高效的救灾领导机构或明确指挥机构,确保了抗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设立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国家减灾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全国重大减灾活动和抗灾救灾工作。根据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设定了四级响应机制。建立了灾害信息发布、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灾情预警会商和信息共享、重大灾害抢险救灾联动协调、灾害应急社会动员等机制。每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和灾区政府,快速传递和共享灾害信息、组织开展紧急会商、分析研判灾害形势、联合向灾区派出工作组、研究落实各项支持措施,形成了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高效协同的强大合力。面向主要灾种,国家设立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发挥了加强预警、防范、应急抢险等降低灾害损失和安置受灾群众、支持恢复重建的关键作用。这次四川芦山抗震救灾,中央明确由四川省统一领导、科学调度、统筹安排,国务院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加强指导、协同支持,形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紧密配合、有力有效的联动机制。地震发生后第二日,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物资保障、生活安置等有序进行,震区基本实现救援全覆盖。国际舆论普遍认为,中国救灾体制具有明显优势,反应更快、效率更高。

  二、抗灾动员机制更加注重凝聚中国力量

  扶危济困、大爱无疆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理念。我国在抗灾救灾中,坚持政府主导,积极支持社会广泛参与,注意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形成了多元主体结合的强大合力,使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优越性得到更加充分发挥。

  我国初步建立了以军队、武警、公安、消防为骨干的突击力量,以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森林消防、海上搜救、矿山救护、医疗救护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因此,每当重大自然灾害来临,解放军、武警部队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发出救援命令,各系统救援队及时到达,一场举国参与、各部门全力应对的应急救援火速展开。积极推动将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了减灾救灾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由63万余人组成的灾害信息员队伍,防灾减灾人才队伍不断扩大。

  我国初步建立了以抢险、搜救、救护、救助、捐赠为主要内容的救灾应急社会动员机制,抗灾救灾的社会动员能力和社会资源整合能力显著增强。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社会各界踊跃奉献爱心,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凝聚力,充分展示出亿万人民休戚与共、心手相连的情怀,以及中华民族万众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仅四川汶川抗震救灾,就接收了捐赠款物790多亿元,众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奔赴灾区服务,创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捐赠活动和志愿服务行动,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

  同时,我国还注意在减灾抗灾救灾中引入市场机制,综合运用购买服务、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等方式,把优质资源导向急需的救灾物资储备、减灾应急装备推广、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发等关键领域。大力推进农村住房保险等工作,促进政府救助、社会捐赠、灾害保险有效衔接,多渠道分担灾害风险,提高了全社会抗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三、灾民救助更加注重多种需求

  在救灾中做好应急转移安置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是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工作重点。我国通过完善救灾物资储备调运体系、健全救助政策、增加救助项目、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灾受益范围等系列举措,成功实现了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冬春救助的衔接,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显著提高了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综合效能。

  我国初步形成了方便快捷的储备、调运、接收、发放、回收相衔接的救灾物资调度体系,高效调运了灾区群众急需的食品、饮用水、帐篷、活动板房、衣被等生活必需物资,基本实现了自然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确保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新增了过渡期生活救助、后续生活救助、旱灾救助、遇难者家庭抚慰金、“两孤一残”(孤儿、孤老、残疾人)生活救助项目,把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铁路滞留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开展了对受灾群众的精神抚慰和心理援助,使救助项目更加符合受灾群众实际需求;规范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细化了冬春救助工作实施过程中的调查评估、制定救助方案、资金申请和安排、资金发放、监督管理、绩效评估要求,严格了确定救助对象的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程序,受灾人员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四、灾害应对更加注重法制化科学化

  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制定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范了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应对行动;制定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明确了政府、社会、个人在自然灾害救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了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原则,建立了救灾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了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制定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立了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的方针,有力支持和保证了灾区恢复重建任务的完成。

  同时,民政部、财政部、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构建了中央宏观政策和部门专项政策相衔接的灾害应对制度体系,如民政部制定了救灾应急工作规程,出台了自然灾害救助评估办法、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等文件,国家标准委制定了《灾区农户住房倒塌(损坏)数量抽样核查方法》,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我国高度重视、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减灾救灾事业,制定实施了国家防灾减灾科技发展规划,通过研究相关前沿科学技术、更新减灾救灾技术装备、加强灾害信息化建设,应对灾害的现代科技水平显著提升,有力推动了灾害管理从过去人工操作为主的粗放方式向精确精细方式转变。

  我国成功发射了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A、B、C星和风云三号A星、风云二号E星,初步建立了卫星减灾应用业务系统,加强了卫星遥感、无人驾驶飞机、北斗导航定位等高新技术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应用,提高了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救灾应急现场保障能力。在国家科技项目、863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安排实施了一批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等方面科技项目。民政部组织实施了亚洲巨灾综合风险评估技术及应用研究、中国巨灾应急救援信息集成系统与示范等项目。利用现代通信、计算机、信息管理等技术,建立了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实现了中央、省、市、县四级全覆盖,自然灾害信息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五、灾害应对更加注重预防与应急并重

  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自然灾害明显增多。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和挑战,我国初步建立了以应急指挥、抢险救援、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为主要内容的救灾应急体系,有效提高了应急救援、运输保障、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卫生防疫等应急能力,基本建立了中央、省、市、县四级灾情上报的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切实做到了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资金物资保障等行动。在抗击重大自然灾害中,实现了从启动应急响应到调运救灾物资、从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到安定灾区人心、从开展社会捐赠到组织恢复重建的高效进行。同时,我国相继制定实施了《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实施了灾害防治重大工程,提高了台风早期预警水平,加强了农林病虫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的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在17个交通枢纽城市设立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各省份和92.7%的地级市、80%的县建立了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初步形成了中央、省、市、县四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设立全国“防灾减灾日”,建成4116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应急避难场所遍布全国城乡,有效增强了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防御能力和救灾应急能力。

  同时,我国本着开放合作的态度,建立了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减灾战略、人道主义援助事务协调办公室、亚太经社理事会、世界粮食计划署、粮农组织等机构的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李立国 作者:国家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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