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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处理办法严打买分卖分 一证管三车系误读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5-07 09:36:00

新规将严打买分卖分行为。

  网传公安部允许“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而随后公安部交管局宣传教育处微博称,该说法系误读。华西都市报记者调查发现,“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否则要进黑名单”的说法来源于公安部文件,而真正误读的,或许是“允许”两字造成的舆论导向。

  日前国内多家媒体报道,从5月1日起,借亲朋好友的驾照帮忙销分,可能不好使了。因为公安部日前已实行新的交通违法处理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3个驾驶本处理违法行为,一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找人背分的行为受到限制。这一被称为“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说法,在社会上引发热议。而昨日,公安部交管局宣传教育处又发出官方微博,称“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的说法系误读。

  到底公安部的规定是何内容,媒体的误读之处在哪里?

  华西都市报记者就此展开求证调查。

  求证A 说法1: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

  “以后都不敢把驾照借给朋友销分了,真上了‘黑名单’就麻烦了。”从4月底开始,一则事关交通违法后如何处理的说法,开始在有车一族中广泛流传,并被国内多家媒体报道转载。

  在媒体报道中,多称公安部交管局将建立“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从5月2日起,公安部交通违法系统升级,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

  这一随后被简化为“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说法,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截至昨日下午5时,相关话题在新浪微博累计转发量超过6000次。“以后车不能随便借别人了,也不能随便借别人的车了,否则都会摊上大事。家里好几辆车的,还是出手了吧。”网友“飞鱼飞飞”评论。

  对于这一规定的解释,更多媒体在转载时,采用了“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否则要进黑名单”的通俗说法。

  求证结果:是的,来源指向93号文件

  据记者调查,关于“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说法,更多是由全国多地的政府部门传递出的。例如,在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官方网站的“交管信息”一栏,5月3日的公告中有一条名为“公安部交管局防‘分贩子’交通违法处理程序已经启动”的信息。该信息具体内容则和已被证实误读的说法几乎一样,同样是“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将被列入黑名单。

  在河北省、江西省的一些政府网站上,同样挂出相关信息。

  在所有提及这一说法的政务信息中,凡是提及信息源的,都指向同一处——公安部《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3]93号)。

  这则93号文件,共有15条具体意见。其中第12条明确规定:“防止代理人员接受违法行为处理”,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对其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组织调查。

  第13条规定中,还强调依法严格查处利用买卖记分牟取利益的违法行为。93号文件内容,与媒体和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内容基本一致,文件中还有“消除交通违法信息审批表”等附件。

  说法2:媒体称“允许”系误读?

  昨日中午12点42分,同样来自公安部交管局的公告,将消息的流向几乎扭转了180度。

  这条来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宣传教育处官方微博的公告称,针对有媒体报道“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的说法,公安部交管局辟谣指出,此说法系个别媒体的误读。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交管部门一直禁止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公安部交管局正在建立健全查处‘买分卖分’行为的工作机制,将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核查程序,对‘买分卖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负责人说。

  但记者注意到,此次针对该说法系误读的公告中,并未对说法中是哪一部分出现“误读”,给出具体解释。

  求证结果:严打“买卖分”而非“允许”

  究竟是哪些内容被媒体“误读”了呢?

  虽然在辟谣的官方微博上未给出具体的解释,但从交管局宣传教育处的通告里,可以看出些许端倪。

  宣教处称:“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的说法系误读,”而相比原来的文件内容,只有“允许”两字为后来所加,与原文的公安部相关文件的说法有所区别。

  “现在还不清楚到底误读的是文件中的哪些细节,但如果内容上无误,则有可能是在传播过程中的舆论导向出现了问题,而非是事实差错。”

  昨日下午,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华西都市报记者分析,仅从文件内容来看,公安部将严厉打击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个别媒体在转载该文件的内容时,变成了公安部“允许”一证管三车,“这会让读者误感觉公安部允许有限制的买分卖分行为,这和文件的初衷是相悖的。”

  但该业内人士强调,这一猜测是否属实,接下来还要看公安部的进一步解释。

  走访B

  实行“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后,成都的交警部门是如何应对的呢?而以买卖驾照分数为业的不法“车串串”行业,在新规之下又有哪些震荡?

  记者昨日到成都交管部门进行了走访。

  交管部门:要处理违法须本人持证两次照相

  昨日上午10点左右,成都市民王宏亮(化名)即将进入成都交警一分局的学习室进行学习。王宏亮的车5月底需年审,有两个违法未处理,专程请假来办理。

  快到10点时,王宏亮进入学习室前,将本人驾照、身份证原件递交给工作人员登记,并由违法处理平台拍照存证并签字。办妥一切后,他进入学习室,进行半个小时的安全教育学习。

  拿着学习单走出学习室时,他还需要再次进行拍照,并在违法处理大厅内,将驾照、身份证原件给窗口民警查验后,才能处理电子眼违法。

  记者总结出,处理电子眼违法流程为:本人持证件到交警分局登记——接受半个小时安全教育学习——电子违法处理大厅处理违法——缴费。

  其间,两次对违法处理者进行照相,就是为核实其是否有代处理行为。

  车串串:不担心生意 3本驾照以内可搞定

  对于流传的“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说法,以及公安部严打“买分卖分”的规定,“车串串”行业又是如何反应的呢?昨日上午,记者在锦东路的一家所谓的“驾校报名点”看到,门口右侧立着一块红色牌子,上面黄色的字体显示:驾照收分(不用学习)交通违法代办处理。店铺内一名男子坐在店铺里的电脑前,记者上前咨询:自己3月份在成都市区三环路超速被扣12分,有没有办法处理?男子说:“找人去扣分就可以,4000元钱。”男子提醒记者,请车主一定要到现场才能办理。

  记者拿着男子给的一张“车友俱乐部”名片后,还未走出20米”,一年轻女士走到记者前面问:“卖分是不是?”

  记者以用3本驾照处理同一辆车会进“黑名单”为由咨询。这名女士称,一辆车如果记9分,本人驾照可以扣3分,再用别人的一本驾照记6分,车就可以销掉电子眼违法年审了。“分不够扣,肯定要来找我们。一年内,开车稍微守点规矩,3本驾照肯定够了。”她说,4月底就已知道“一证管三车”,但并不担心生意。立即评希望解读更直接

  一个涉及交通违法处理将调整的说法,信息来源于权威部门,而随后辟谣说法误读的也是同一部门。那么到底“误读”在何处,交通违法处理流程的变化走向何处?希望相关部门的解读能更完整点,莫让驾驶员群体同样一头雾水。

  当然我们也希望,相关单位在解读这一政策时,能够更加严谨和准确。华西都市报记者李鑫向鹤玲 实习记者 李昶 摄影 吴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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