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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要求景点门票涨价须公示半年再执行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4-17 09:19:21
  中新网广州4月16日电 (刘烨 岳佳综)广东省物价局16日发布消息称,该局已于近日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各地在调整或制定景点门票价格时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而提高门票价格则须在公示半年后再执行。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门票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法定节假日门票价格的管理规定,调整门票价格时应提前向社会公布。

  其中,凡提高门票价格的,从发文之日起公示满半年后方可执行;具体执行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应于放假调休日结束之后执行。

  《通知》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景点门票价格进行调整或制定新建景点门票价格,必须在发布定、调价文件的同时向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广东省物价局同时指出,各地要对今年以来门票价格制定或调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凡门票价格调整依据不充分、价格制定不合理、违反规定调整门票价格、社会反响强烈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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