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醴陵市委书记蒋永清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蒋永清亲自担任一个备受争议的招商项目的“指挥部政委”,一度闹得满城风雨。在外地被迁出的一个“重大污染源”,竟然在醴陵受到隆重引进,1500多亩土地出让金几乎全额返还企业,政府将为项目征地、修路、基础设施等投入10多亿元巨资,政府组团到企业考察每人获赠金条,项目未通过环保评审就匆匆上马……这样的招商,迷雾重重。
(4月2日 《新华每日电讯》) 看这条新闻,真像看一部情节跌宕起伏的好莱坞大片。身为市委书记的蒋永清纵横捭阖,运筹帷幄,完成了一件常人难以企及的“大事”,充分展现了他的“胆量”和“智谋”。只是,这位市委书记一往无前所要完成的,不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而是引进一个被其他地区下大力气迁出的重大污染项目。为一个有重大污染、受到广泛质疑的项目如此披荆斩棘、竭尽全力,已经大大超出了政府为企业服务的范畴,其背后到底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交易,公众无从知晓,只能等待省纪委的调查结果。 成“大事”者,必有利器。蒋永清的“利器”,就是他手握的醴陵市“一把手”大权。“一把手”讲话一言九鼎,决策一锤定音,至少在当地无人与之争锋。因为“一把手”就是地方“老大”,帽子要他授,饭碗要他给,谁敢说不?即使有意见,也只能“腹诽”而已,毕竟胳膊抗不过大腿。 其实,对这个重大污染项目,并非没有不同的声音,但都被蒋永清打压下去,或者当耳边风吹过,不屑一听。比如醴陵市政协提交的《株洲市下大力气将重大污染源的旗滨玻璃集团迁出,醴陵不应作为‘政治任务’引进》的报告,就被束之高阁;而当地群众“今后摆脱不掉受污染的日子”的忧虑,也被置之不顾。更有甚者,醴陵市国土局长因反对蒋永清违反国家政策的行为,竟被莫名其妙地审查,“意外”断了腿,甚至当地纪委也充当了蒋永清的“打手”。 “一把手”权力这么大,大到无人能管,皆因权力过分集中和缺乏有效的监督,因而频频“出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应该把“一把手”的权力关进笼子。其一,“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如果不把“一把手”的权力关进笼子,容易上行下效,“苍蝇”跟着“老虎”飞。其二,“老虎”一旦滥用权力,危害比“苍蝇”更大。假使蒋永清不是一只“老虎”,能闹出那么大的事儿来吗? 如何限制“一把手”的权力,近年来中央和地方都在探索,也并不缺乏监督手段,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体制内和体制外的监督,不可谓不完备,也取得了不少成效。就拿蒋永清来说,就是网络舆论监督和省纪委监督内外发力,才使其腐败行为最终暴露受到查处。但是,等到“一把手”出了问题才将其“撸下”,总有点“亡羊补牢”的味道。如果在决策之初,有充分的民主监督机制,不是一个人说了算,而是集体说了算,就不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所以,在制度的设计和落实层面上下功夫,让“一把手”没有腐败的机会,这是我们更应该努力探索的课题。(评论员 颜新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