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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共治理没有“部门多力量大”的道理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3-21 10:57:24
  南京南站最近被曝光了一些管理上的问题,昨天,26个单位联席签订“军令状”(本报今日A11版)。

  我想起了去年8月,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曾怒斥14个部门管不好一个南站。现在半年多过去,14个管理部门扩容到了26个,真让人期待有“人多力量大”的管理效果。

  不过等等,公共治理上,有没有“部门多力量大”的道理呢?26个部门组成的“大管委”,名字会不会打破武汉那个“湖北省推进武汉城市圈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度纪录呢?

  再想一想,如果部门多力量大,那么为什么要大部制改革?如果部门多力量大,那么食品安全被诟病已久的“九龙治水”的尴尬又从何而来?

  实事求是地说,对任何一个城市来说,火车站都是管理难点,要牵涉众多部门。细看南京这一份包含了26个单位的清单,不可谓用心不良苦:跟南站沾了边的单位几乎全包,从市级的运管处、客管处、地铁工程指挥部,到南站所在的雨花区级的公安分局、住建局、财政局、文化局、物价局,甚至还有一堆的企业。

  可是,一出问题就“联席”,把所有能牵涉到的部门统统拉进来,这是一种老思路的管理方式,非常容易出现权力和责任的不明确。

  去年14个管理部门被批评,有听说其中哪个部门负责人受到处罚?再怎么“重如泰山”的问责被稀释成了14份,还会重到哪里去?

  这次南站“综管委”首次会议上,我们的确看到了在“细分权责,明确奖惩”方面的努力。但军令状上提到的部门责任则多以“加强”“监管”等等词汇为主,并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而说到问责,则是诸如“对行政不作为给予严惩”之类的言语,可什么叫“不作为”?怎么样叫“严惩”? 假如早些时候就明确提出,南站如发生建筑漏水,工程责任人予以几倍工程造价的罚款,那么相信今天我们就难得看到满地接雨的塑料袋;假如现在提出,一年内南站发现黑车超过多少辆,客运管理处的某个领导就要直接走人,我相信,乘客撞到黑车的概率将大大降低。

  更有趣的是目标责任状上,还明确写明“由南站地区综管委负责考核奖惩”,这就好像自己给自己出了试卷,还要自己给自己打分。

  公共治理上,没有“部门多力量大”的道理。那怎么办?说穿了很简单:把评判权交给享受公共服务者,然后,把出了问题以后的追责,具体化、明确地落实到某个负责人身上就行。  扬子晚报评论员 柳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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