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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官员重大事项申报不实一律先停职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3-21 08:40:11
  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2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当地已制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不当处理办法,对虚假申报、隐瞒申报的一律先停职再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今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明确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抽查核实制度。

  梅河清说,广州市官员申报事项不仅包括个人收入、房产、汽车、投资等财产信息,还包括婚姻变化、配偶及子女就业等,并明确抽查核实比例为15%。

  此外,广州市纪委还建立了有关申报的问责制度。对于不按时申报、不按组织答复意见申报的,限期如实申报,并视情节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拒不服从、情节严重的将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

  对于虚假申报和隐瞒申报的,一律先停职,经调查核实确有虚假和隐瞒的,将对其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记者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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