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3月19日电 (唐贵江 粤食安)早前媒体报道广东湛江雷州市部分群众因食用“跳跳鱼”引起食物中毒事件引发关注,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9日发布消息称,经专家初步判断,引起食物中毒的并非“跳跳鱼(虾虎鱼的一种)”,而是外观上与其相似的云斑裸额虾虎鱼。
3月14日至15日,广东湛江农垦二院接诊雷州市英利镇、东方红农场、幸福农场等地共22名因食用有毒虾虎鱼中毒患者,中毒者具体表现为:手指、唇、舌麻痹、刺痛,后出现恶心、呕吐、四肢无力等症状,无死亡病例。 事件发生后,广东省食安办迅速跟进,并组织广东省疾控中心给予技术支持,湛江市食安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经广东省疾控中心会同当地市疾控中心调查,该事件初步判定为一起误食含有河豚毒素的云斑裸额虾虎鱼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据介绍,云斑裸额虾虎鱼所含的毒素为河豚毒素,鱼皮是毒性最强的部位,该鱼种毒性强弱与地域及季节性有关,以冬季和早春含毒最高。2007年3月,广东湛江市徐闻县在省内首次报告食用云斑裸额虾虎鱼中毒事件,致16人中毒,1人死亡,群众初以为与食用“跳跳鱼”有关,后经专家鉴定该鱼种为云斑裸额虾虎鱼。 截至3月19日,21名患者已痊愈出院,住院的1名患者病情稳定,事件已得到有效控制。专家建议,为避免中毒,群众不要食用陌生的鱼类,在食用“跳跳鱼”前,要仔细做好鉴别,如出现中毒症状,要尽早催吐处理,并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