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这次机构改革意义十分深远,它将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新一轮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大幕已经拉开。按照工作计划,改革将很快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机构撤并、人员流转等具体工作将有条不紊地展开。 根据以往的经验,在推进机构改革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部门的利益受到影响,某些干部原本熟悉的工作环境,乃至于个人前途也面临改变。这些情绪难免会影响到工作,甚至一部分人还会产生观望等待,“先把手头的工作停一停”等错误思想。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转变职能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化改革的决心,体现了改革发展取向,符合时代要求,顺应发展要求。改革的目的,就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改革过程中,如果任由观望等待的情绪蔓延,甚至影响到正常工作的推进,就显然与改革初衷背道而驰,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涉及机构变动的部门,宜树立既要抓好改革工作,又要抓好当前工作的思想认识。与本次改革有关的各级干部与工作人员,都应该稳定思想,立足实际,继续做好本职工作。我们正处在改革开放年代,改革本就是这个时代的主题。不管机构如何调整,都应保持工作程序不乱、作风纪律不松、工作劲头不减。越是改革攻坚期,越要做到思想不滑坡、工作不松劲。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也明确指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重要意义。涉及机构变动的部门,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队伍和装备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职能的转变,部门的合并,必然涉及干部个人的进退流转。能否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流转,也是对干部个人党性的重要考验。我们常讲,衡量一个干部,既要看他平时的表现,更要看他关键时刻的表现。机构改革既属于这样的关键时刻。涉及机构变动的部门的干部,更应该沉心静气抓工作,把思想和精力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多想群众的事、少想个人的事。 机构改革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各个部门和每一位干部都要站在党的事业和全局高度,从国家长远发展的角度,正确对待机构改革中的个人得失。不能以个人满意与否,作为衡量这次机构改革成败的标准。(龙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