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强化外部监督促进国资经营提质增效。会议强调,要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督,对企业在境外的投融资、产权变动、资金管控等逐步实现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境外资产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部署,大批中央企业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与并购,海外国有资产急剧增加;另一方面是不当投融资行为引起的国资损失案例不胜枚举,海外国资监管存在漏洞。这两方面的原因都促使要加强海外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认为,央企境外投资的多是金融、矿藏、通讯基站等高价值资产,目前国资监管部门和央企国企总部对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大多依靠“自己管自己”的内审机制,由于部分子公司缺乏监管,乱象也多。
海外国资监管在现实中存在难题,比如一些国企子公司注册在巴拿马,股东注册在香港,经营的工程在澳洲,这令监管部门对企业股权财务关系的实时监测很难实现。
李锦表示,目前海外资产的管理情况不佳,很多国企对海外经济、政治、法律、社会等方面的风险防范不足,投资失败引起的资产损失,甚至有的企业盲目投资与扩张导致国资损失上百亿,海外债务要不回来的现象也比较多。很多投资项目不仅不能使国有资产增值,连保值都做不到。
此外,在产权交易方面,李锦认为,海外产权交易监管上也存在漏洞,“内部人控制”加“外部人勾结”现象同时存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导致资产流失。
国务院国资委从2011年开始陆续出台多个文件构建境外资产监管体系。比如《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11年7月1日施行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国企大量参与海外投资,至今已经创造了多个全球有名的并购案例,但是也积累了一些教训,一些项目收益情况不是很理想,目前国企海外投资相对放缓也更加成熟。
胡迟还提到,近几年国资委等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国企投资的监管,对央企集团公司资金归集使用要求趋严,这使得国企对项目投资更加审慎。
今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明确,一旦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 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李锦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的文件都是比较零散的,还没有形成全面的系统的监管体系,监管的有效性不足。以后还会有配套的文件出台,核心是健全监管的体制,形成监管的全链条,在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监管也要跟上,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
会议强调,监事会要围绕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在国资监管中发挥更大作用。要紧扣央企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事项等,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完善核查、处置、督办机制。
此外,要健全奖惩措施,对经营业绩突出的要加大激励,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要严厉追究责任。中央企业要抓紧整改存在的问题,完善内部管理,着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在提质增效、创新升级上下功夫,努力保持营收和利润增长势头,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增收作出应有贡献。
国企改革专家周放生表示,“走出去”是一件风险比较高的事,最好是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管理团队资本各占一块,把大家的利益牢牢捆绑在一起。
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祝善波也认为,防止国企境外资产流失,最根本的还是通过混合所有制等手段,推动国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套制度如果有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能够明确分工、互相制衡。
会议还听取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去年以来,监事会依法履职,改革创新监督机制,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从监督检查情况看,中央企业积极推进“瘦身健体”,促进结构优化升级,今年生产经营稳中向好,特别是9、10月份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扭转了连续20个月下滑局面,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但也发现部分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经营、内控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存在国有权益受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