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新闻中心 > 各地新闻 > 国内新闻 > >> 发改委印发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

发改委印发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10-17 10:58:18
  中新网10月17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近日印发《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价格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审查作出规定。

  《规则》规定,案件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人召集会议进行审理。对于情节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法制或者案审的处(科、室)进行审核,并报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人进行审理。案件调查终结后,由承办处(科、室)将案件调查报告,连同证据及说明案件情况的其他材料移送法制或者案审处(科、室);法制或者案审处(科、室)对案件进行审核后,向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人提交审核报告;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人根据审核报告进行审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规则》明确,案件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所办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function(){ var array = new Array(["ydtj","5"],["zhengwenbbs","21"],["zhengwenph","22"],["zhengwenpic","23"],["zhengwenvideo","24"],["zwgjcbq","52"]); for(var i=0;i
活动预告更多>>
省企联动态更多>>
高层参考更多>>
财经观察更多>>
聚焦企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