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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家储备商品税收明确 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10-11 10:01:47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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