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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姐”办户口民警称没犯罪 领导让办不得不办
编辑:企联编辑
来源:互联网
评论数:0
发布时间:2013-09-25 10:20:57
9月24日下午13点,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张新堂是“房姐”龚爱爱办理山西省兴县户口的联系人。 检方指控,被告人张新堂曾在何生发(原榆林市神木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已死亡)的授意下,联系了山西省兴县公安局魏家滩镇派出所民警白文魁,为龚爱爱办理了山西兴县虚假户口,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张新堂辩护律师认为,张新堂当时是何生发的下属,何生发指使张新堂联系白文魁为龚爱爱办理户口,张新堂不能违背上级命令,其行为只是滥用职权,在事件中起到了传递信息的作用,属于从属地位,且情节较轻,违法但并不构成检方指控罪名。该辩护人认为,法庭应当庭宣告张新堂无罪并释放。 张新堂表示,他没守住原则,给社会造成一定影响,表示歉意,但他并不承认自己犯罪,“领导让我办,我不得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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