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新闻中心 > 各地新闻 > 国内新闻 > >> 北京卫生局:十一期间医院不得取消已预约诊疗

北京卫生局:十一期间医院不得取消已预约诊疗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9-24 10:07:29
  十一长假即将到来,北京市卫生局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医院在节日期间不得以医师停诊为由取消已预约的诊疗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若医师确需停诊,应安排同专业同级职称的其他医师出诊。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配备中高年资医师加强节日门诊力量,并提前向社会公示本单位节日开放门诊安排。做好与114预约挂号平台以及患者的沟通工作,节日期间不得以医师停诊为由取消已预约的诊疗服务,若医师确需停诊,应安排同专业同级职称的其他医师出诊。

  各医疗机构急诊科(室)应24小时应诊,加强急诊科(室)、手术室等医疗技术力量的配备,值班医师应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各类急救设备和药品、器械要齐全、有效、完好。做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双向转诊,保证急诊科(室)、入院、手术与重症监护病房“绿色通道”的畅通。做好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或推诿病人。急诊科(室)出现患者集中就诊情况时,院方应及时协调。

  此外,各医疗机构应加强应急值守,节日期间值班电话要畅通,不得使用电话录音应答等无值班人员接听的方式。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意外伤亡报告后,应立即核实,积极处理,及时进行信息报送。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function(){ var array = new Array(["ydtj","5"],["zhengwenbbs","21"],["zhengwenph","22"],["zhengwenpic","23"],["zhengwenvideo","24"],["zwgjcbq","52"]); for(var i=0;i
活动预告更多>>
省企联动态更多>>
高层参考更多>>
财经观察更多>>
聚焦企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