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统计局人口与社会处处长向丹对此回应称,该榜单称排名的统计口径写的是“2011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但成都的“34008元”,却是另一个口径———“全部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
不含私企 成都也能到41000元
“看到这个排名,我也比较吃惊。”向丹介绍说,成都平均工资在副省级城市排名中,虽然一直处于中等稍微偏下的水平,“但从未出现过排名垫底的情况。”不过当向丹认真看过中新网财经频道的报道后,她有了头绪,“报道中第一段说是按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排,但榜单上成都的数据———34008元,是成都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
据了解,“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这一统计口径,未包括城镇私营单位员工、个体户及自由工作者的平均工资。而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往往较低,因此将其纳入统计的“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往往会明显低于“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其实,“2011年成都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超过41000元的。”向丹解释说。如果以这一数据排位,那么成都的位次将明显上升,排在13位~16位。
记者调查 一份榜单3个统计口径
昨日,记者分别查阅了榜单上25个城市的统计局官方数据后发现(贵阳未查到统计局官方资料):这里面既有“全部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也有“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以及“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不包含个体工商户)”数据。
用3种统计范围得出的数据比较,明显影响了排名。如榜单第4位的杭州,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4408元,但城镇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则为38837元,两者的差距达到了15571元。
即便如此,向丹说,当前市统计局仍然正在核实、比对这份榜单上的各类数据,“我们需要了解这些数据的来源是否可靠,以及这些数据的统计口径是哪些,只有统计口径一致了,才好做出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