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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标准不一 政府应注重平衡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9-18 00:00:00

  近段时间以来,中药频频陷入质量门,针对此现象,国家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方案。中药企业还收到国家药典委员会的相关文件,文件指出该委正着手起草2015版药典,要求企业做好准备。
  

  除此之外,在7月中旬,同仁堂、云南白药等药企收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京开会的通知,被要求加强中药材使用的农残检测标准把关。8月2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炼公开表示,所有经过药监机构严格审批上市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等均符合相应法律法规,且得到有效监管。

  
  然而有关专家表示:由于中国当前缺乏根据中药材或中成药日摄入量建立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研究数据,制定中药材、饮片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时,是参考欧盟、美国、日本、韩国和WHO的标准制定,中国标准与发达国家基本一致。
  

  国际上在制定农药残留标准时,其实普遍存在“内外不一”的做法:首先,对于本国不生产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而本国使用特别是在出口产品上使用的农药,残留标准在安全范围内尽可能宽松;其次,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产品的农残标准尽可能严。因此,在农药残留量检测标准的制定上,各国明显存在着商业保护的成分。
  

  国家药典委员会的新版药典起草计划正在进行,但是面临着执行困难的尴尬处境。许多中药材的原始属性是农作物,有关部门并未由于其后期多用于医药的特殊性,就将其单列入农药使用名录,因此标准很难判别。

  
  因此在执行标准过程中,不能一刀切,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政府方面还需考虑在执行标准过程中的平衡性,一方面规范企业行为和行业规则,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发展和产业进步。

来源:中国制药机械设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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