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对中医药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到底该如何发展我国的中医药行业成为大家所关注的热点。《中医药法》草案经过30年的漫长等待后,已列入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年底有望上会通过一读。
其实中医药立法这一说由来已久,,没有成功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中医没有诊断标准;二是中医没有死亡标准。
我国的医疗体制已经西医化,而中医与西医在理论体系、诊疗手段、验证标准上都有根本的区别,我国的卫生立法都是从西医出发的,而让中医在立法上附属于西医,就会给中医带来许多根本性的伤害,使中医药发展遭遇各种法律风险。在现有医疗制度下,同样一个病,若按中医思维诊断、治疗,一旦出了问题,医生吃不了兜着走;而按西医诊疗标准操作,尽管不合理,出了问题,也可保无事。
此外民间中医处境艰难,中医院的医生也一样,许多中医院校毕业的学生,到了医院后纷纷搞起了西医,有的都动起外科手术了,医疗市场化之后,国家对医院的投入很低,医院自负盈亏,中医药价格又相对很低,中医院如果不像西医院那样靠增加检查费和手术费,就难以维持生存。
现在中成药的提成最高,其次是西药,最低是中药。所以医生喜欢开中成药,不愿开中药。像针灸,虽对中风、面瘫、痹症等病有奇效,但因收费太低,内地中医院几乎绝迹。中医传统的小夹板疗法,效果好,花费小,几十元百余元就可治好病;而做手术,一般都几千元甚至几万元——所以,小夹板几乎看不到了。
因此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就必须建立独立的中医医疗诊断治疗标准和独立的中医医疗收费标准。
但是,想将中医药立法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道路十分难走,因为现在,中西医竞争激烈,即使业界相关人士呼吁的要中西医结合,但是人们往往对这一概念存在误区,侧重点还是放在了西医。
如何从法律层面上和体制上更有效地保护中医药传统文化,加强传统医药的管理,拓展传统医药的科学发展,是传统医药立法的基本框架定位,而一定不是单纯从行业本身的局限、部门利益去思考中医药的立法。因此,不能简单地在《中医药条例》基础上上升为法律,而要在为繁荣祖国传统医药、促进发展祖国传统医药的前提下,体现中医药法自身的特色。所以,无论管理体制、办医模式、人才培养、教学内容、中药的研究、生产、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都应当是中医药立法的重点。当然,也要处理好与其它法律的关系,避免矛盾和冲突。
中医药立法是个长远的过程,立法之路十分艰难,但是,想要促进中医药的大力发展,立法是必然趋势,只有拥有了法律的保障,中医药才能更好的发挥其作用,我国的中医药行业才能取得长远的发展,与西医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较量。
来源:中国制药机械设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