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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化将去房地产化 回归“城镇化的本质”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5-24 00:00:00

  近日,国家发改委强调,城镇化应以人为核心,不能走房地产化道路,尤其不能高房价化。城镇化被新一届政府“钦点”为“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曾把房地产化作为城镇化手段的行为正在受到严厉的红牌警告。
 

  原有城镇化道路难以为继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迅猛发展,城市人口比例逐渐接近西方发达国家水平。在城市化进程中,为城市建设做出过汗马功劳的农民工,一直扮演着“流窜”兴建的角色,却没有受到过市民待遇和获得过市民身份。背井离乡进城务工,兴建完毕,即“遣回”原籍。包括出行搭乘城市公交也唯恐弄脏椅子不受待见而唯唯诺诺,不敢就坐。

 
  时至今日,随着经济危机的全球化蔓延,西方国家在经济危机的影响下,作为中国产品消费市场的容积已经减小,依靠工业化带动城镇化的原有道路已经难以为继,旧的发展模式受到严峻挑战。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副司长袁喜禄指出:“新城镇化将回归到‘城镇化的本质’上去,让人真正进城,用稀缺的土地资源为人的生存发展提供空间、创造条件,而不是仅仅为工业项目服务。唯有如此,才有‘通过城镇化来消化工业过剩产能,来支撑未来经济的增长’的新城镇化之路。”
 

  防止以新城镇化为名逼迫农民进城、上楼

 
  原有的城镇化道路被一再利用,致使房价不断抬升,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大发其财,本该造福人民的城镇化举措却沦为了官商勾结、大敛民财的勾当。“房价已经远远脱离了老百姓可承受的能力,这种高房价不仅制约了农民工进城的脚步,而且抑制了内需的潜力,引发社会矛盾。”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原有的城镇化催生的房地产化,让群众非常恐慌,生怕新城镇化再次引来开发商和地方污吏的横行无忌。
 

  针对原有城镇化过程中的这些乱象和群众恐慌,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土地经济与不动产研究室主任李景国说:“新城镇化将严防城镇化沦为地方政府获取土地财政的手段,防止以新型城镇化的名义大规模圈地,禁止违背农民意愿逼迫农民进城、上楼。”

 
  新城镇化要求尊重城乡居民的主体地位

 
  中央党校科社部社会制度比较教研室副主任向春玲表示:“新型城镇化要求我们必须尊重城乡居民的主体地位。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组织的建设,才能够有效实行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在社区里,公共事业怎么做,就需要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让更多的居民参与社区的管理和服务。”

来源:八百家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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